索 引 号: | 11370724004296806Q/2022-07311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9 月 12 日 |
标 题: |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09 月 12 日 |
文 号: | 临政办字〔2022〕47号 | ||
内容概述: |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0724004296806Q/2022-07311
- 分 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 年 09 月 12 日
- 标 题: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 年 09 月 12 日
- 文 号:临政办字〔2022〕47号
- 内容概述: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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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字〔2022〕47号
各镇(街、园、区)政府(办事处、发展服务中心),县直各部门、单位:
县应急局起草的《临朐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临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潍坊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取得的进展
“十三五”以来,县委、县政府及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持续加强,认真落实新一轮机构改革精神,安全风险防控水平不断提高,深入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科技强安,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连续五年下降,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按可比口径与2015年相比,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73%和43%,全面完成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面临的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和瓶颈制约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仍然较大。我县生产经营单位行业门类齐全,化工企业、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仍然存在,农林牧渔生产加工业、电力及物流运输等公共服务行业难以预见的危险因素明显增多。
二是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城市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自建房、玻璃幕墙、电梯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安全风险突出。同时,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技术广泛应用,新基建加快推进,新能源、旅游新业态项目、城市综合体、平台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日益涌现,社会风险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日趋明显,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任务越来越繁重。
三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压力进一步增大。安全监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科学性、规范化、权威性有待增强;安全生产政策不配套、法规不健全、标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亟待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行实效有待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然薄弱,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依然突出;应急保障与应对能力存在不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
(三)面临的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建设一个全新的有特色的人民满意的高品质现代化临朐的起步期,为提升和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创造了强大动力和许多有利条件及发展机遇。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安全生产提供强大政策支持。各级党委政府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上抓,不断强化领导和责任落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是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续推进,统筹发展和安全力度不断加大,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推动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是随着新旧动能转换和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快速发展,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大量涌现,新发展格局加速构建,为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从整体上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提供了有利契机。
四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关注,以及高质量发展带来的重大成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巨大动力和能量。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安全发展贯穿全县经济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破解影响安全生产和损害群众安全健康的突出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较大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安全事故损失,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统筹协调、分类管理,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立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安全需要,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着力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水平,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质疑保守。强化“视隐患为事故”理念,以质疑保守的态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关口前移、标本兼治、纵深防御,强化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多重布控,齐抓共管,构建全流程、多层级安全保障网。
——坚持系统治理。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聚焦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协同共治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能力与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理念创新、理论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创新、科技创新融入安全生产工作改革发展实践,走出临朐特色安全生产新路子。
(三)规划目标
1.“十四五”期间总体目标
到2025年,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到2025年)
1.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2.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
3.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以内。
4.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5以内。
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35以内。
6.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低于0.25。
2.分项目标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体制更加完善,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领域、所有事项都有部门主管和监管。
——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更加有力。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健全完善,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力量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80%。
——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在线监测率达到100%。各类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更加深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安全生产支撑保障更加完善。安全科技引领作用日益明显,安全生产信息化稳步推进。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实现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更加完善,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3.2035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基本建成与富强生态幸福临朐建设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安全风险治理能力大幅提升,依法治安、科技强安、智慧安全水平达到新高度,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新格局全面形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践行安全发展理念
推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同干部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一体推进。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主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进行集中宣传,把安全生产宣传纳入思想宣传工作之中。将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和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扎实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安全生产“第一课”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党校、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2.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进一步明确县、镇(街、园、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优化完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健全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制度机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明确镇(街、园、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基层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和社会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协调各方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公室,各镇街园区)
3.强化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临朐县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临安发〔2021〕8号)要求,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安全生产权责清单,确保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领域、所有事项都有部门主管和监管。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部门内设机构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关系和运行机制。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或管理的重点部门设立安全监管内设机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挥综合监管效能
推进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制定完善各专业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有效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履职尽责。合理区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专业监管之间的职责边界,建立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执法措施,消除监管“盲区”“空白区”。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下沉一线强宣传、抓督导、送服务、促落实,督促党委政府、责任部门、企业制定三个层面的任务清单,实施全覆盖督导。强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建立健全每周工作报告、问题解决直通车等工作机制,加强现场监护,严查“三违”问题。加强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防范管理,落实一氧化碳中毒、中小学生溺水、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儿童游乐设施等安全管理责任。(牵头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5.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建立高危行业企业设置专职安全总监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将外来施工单位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制度,健全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强化企业全员培训,确保全员持证上岗,切实提高一线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指导企业合理用好用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发挥工伤保险的事故预防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名单管理制度,及时惩戒安全生产失信行为。严肃追究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6.完善责任追究考核机制
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推行安全生产监管履职第三方评估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监管履职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相关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安委会专业委员会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述职评议。(牵头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推进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处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结果的运用,建立执法信息反馈、立法后评估与立法清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落实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普法,把安全生产纳入公民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司法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2.强化安全生产执法
深化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确监管执法职责,健全监管执法体系,推进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合理划分安全生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县镇(街、园、区)两级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级分类精准执法,强化基层执法权限,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委托重点镇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并逐步推广至所有镇(街),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省、市规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强化监管执法保障,提升执法能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编制统一执法目录,制定执法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及时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健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化行政处罚等级。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3.严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严格落实安全隐患和事故直报制度,建立部门工伤事故信息共享机制,抓好异常事件的分析评估和经验反馈,严厉查处事故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行为。完善事故调查机制,规范事故处置程序,提高事故调查效率。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属地、部门和单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完善事故评估机制,建立事故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4.推进社会监督共治
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政协民主协商、视察调研等监督促进作用。联合工会、共青团、妇联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技能提升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安全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县安办转发市应急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潍坊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临安办字〔2021〕66号)要求,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引导构建安全发展格局,严格落实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企业和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设计安全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严格安全强制性要求,聚焦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高危行业,分行业、分领域研究制定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方案,大力推进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完善强制性工艺技术装备材料安全标准,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审批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严格把控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条件。(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2.持续深化风险管控
突出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构建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模式。定期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实现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持续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将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监管。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发展转型升级。推进重大工业设施和装备风险智能化防控技术应用,加强化工、矿山、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3.精准排查治理隐患
强化“视隐患为事故”理念,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构建政府与企业多级多方联动的安全隐患数据库,推动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信息互联互通,综合分析研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4.强化城乡安全风险管控
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城乡居民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人员密集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等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加大农村安全基础设施投入,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高乡村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
1.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
严格执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对新开发化工工艺的产业化进行严格的安全性审查,开展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分类监管。持续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强化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监督检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与应用工作,实现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风险感知评估、监测预警和响应处置能力。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实施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强化危险货物运输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强化油气储能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严防井喷、硫化氢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完善落实化学品鉴定评估与登记制度。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2.非煤矿山安全
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办矿标准,深入推进非煤矿山“提升、整合、关闭”三个一批,地下开采非煤矿山总量只减不增。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加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等重点矿山和地下矿山“通风防火、提升运输、防治水、采空区充填”等重点环节以及生产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加快推进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矿山井下作业人员下降30%以上。(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镇街园区)
3.消防安全
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推动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在重点行业单位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预警预报平台。(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4.交通运输安全
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深化治理货车非法超限超载,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强化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县文旅局、青临铁路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5.城市建设安全
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供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手段,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安全发展城市。深化施工安全治理,加快推进施工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严格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超越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租借资质等行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6.燃气安全
依法依规开展燃气设施建设,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燃气基础设施改造,未安装管道燃气的住宅楼推广安装管道燃气。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鼓励家庭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统筹规划开展城市燃气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运用先进监测设备和大数据、物联网等科技信息手段对城区燃气重点风险区域进行监测。加强燃气监测信息和数据实时共享,提升燃气监测工作效能。强化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全面开展燃气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燃气经营市场管理,对各类供气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实施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大数据中心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7.农业机械安全
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业农村、公安交警、综合执法、行政审批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严格农机安全源头治理,依法依规做好农机登记注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证考核发放和审验等管理,把好农机安全入口关。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农机领域存在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规上路运输、违法载人、假牌套牌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审批服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8.渔业安全
加强渔业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制定渔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落实渔船和渔养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实施渔业安全信用管理。规范渔船安全设备管理,深入排查整治渔业生产安全隐患,加强渔业安全执法,严厉打击涉渔“三无”和“套牌”船舶、渔船不按规定登记检验、不配备使用安全装备、渔船违法作业等行为,依法强化人员和船只证件管理。强化渔业安全应急管理,提高渔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镇街园区)
9.功能区安全
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明确园区项目准入条件,制定“禁限控”目录。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加强冶金有色等产业聚集区的安全管理,深化仓储物流园区风险隐患整治,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镇街园区)
10.电力安全
开展发电安全整治,保障机组稳定、可靠运行。开展电力施工安全整治,对安全风险较大节点实施风险预警管控,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对重点工程实时监控和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加强电网安全风险防控,加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积极推进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镇街园区)
11.特种设备安全
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规范化,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以危化品压力容器、油气管道等法定检验为重点,持续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作用,实施以定期检验为核心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加强旅游景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游览观光车等管理。(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县文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12.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
持续开展工贸行业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专项治理。严格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在工贸企业推行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安全措施,在金属冶炼领域试点推广高温熔融金属智能化热像监控等系统,增强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13.学校安全
健全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夯实校园安防基础,全面提升校园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物防设施建设和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推进学校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与属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强化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整治。组织对学生伤亡事故易发多发领域集中整治,建立未成年人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和校舍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校园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及时修订应急处置预案,配齐配足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14.文化和旅游安全
推进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各类文化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安全监控系统数字化平台建设。加强对各类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等安全监管。健全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加强景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依法落实最大承载量核定要求,完善流量控制制度。加强旅游景点应急导向标识、安全提示措施和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以及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对餐饮、住宿、交通、文化和旅游市场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15.油气管道安全
指导管道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协调解决管道保护重大问题,组织排查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对管道安装、使用过程中的法定检验进行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镇街园区)
16.民用爆炸物品安全
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领取、爆破作业和储存、清退等环节安全监管。加强对民用爆破物品从业单位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民用爆炸物品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爆破作业人员资质审查、考核发证。(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镇街园区)
17.医院安全
建立健全全县医疗卫生机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进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麻醉药品、氧气瓶、大型及特种医疗设备、电气设备、医疗废物等安全管理,强化医院机动车辆的日常保养及安全驾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五)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1.夯实企业应急基础
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机制。推动各行业企业根据自身安全风险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根据要求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与邻近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建立企业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周边企业、政府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2.强化应急预案演练
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编制完善《临朐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6个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及部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制度,加强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督促企业制定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开展常态化、规范化、实战化应急演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规定对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备案,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应急演练计划,强化对应急预案和演练的监督检查。建立企业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制度,根据演练结果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制定社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3.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落实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装备配备和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依托有条件的企业组建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跨区域机动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不断提升专业救援能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与调运制度,加强救援物资实物储备、市场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建设。加强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装备信息库。加强与周边区域性救援中心在事故应对处置和救援等方面的联动。(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4.增强应急救援保障实效
健全跨地区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机制,完善事故分级响应制度。建立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强化应急救援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方案、统一实施,统筹协调应急力量,精准开展应急处置。完善事故信息发布制度,加强舆论引导,确保公众知情权。(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六)提升科技与信息化保障水平
1.强化科技装备保障
聚焦安全生产保障与事故防控基础问题,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机理、事故风险防控基础理论及事故调查与评估技术研究,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科研资金投入比重,推进重大共性安全技术和装备研发,推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工程施工等领域重特大事故防控的科技攻关与应用示范。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更新换代,配备完善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专业救援装备。(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2.推进信息化建设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加强一体化综合指挥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等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风险隐患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政府与企业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提高信息化系统整体适配度。严格落实各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3.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加快发展安全生产服务业,打造一批高水平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安全评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机构行为,提升安全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修改完善专家管理、遴选办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咨询队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展安全产业
面向生产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的保障需求,优化安全产品结构,引导安全产业发展,加快先进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创新服务业态。大力发展口罩、防护手套、消杀品、防火门等安全产业,健全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培育蓝帆新材料、鑫珂海洋生物、华实药业、泰汇康门业等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扶持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初步形成安全产业聚集效应,完善产业链协作体系。(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七)夯实安全基层基础保障
1.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组建安全生产宣讲团,结合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能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鼓励中小学开办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课堂。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丰富安全生产宣传产品,加快创办安全生产文艺演出、安全知识大奖赛等文化活动,打造具有临朐特色的安全文化。积极打造城市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引导和推进安全文化体验场馆、基地建设。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改进和完善安全培训考核体系,积极推广“互联网+”安全培训模式,实施培训考核全过程记录,提升培训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2.推动社区安全建设
整合行政村(社区)相关力量,培养发展基层安全生产检查员队伍,建立健全基层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增强基层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打造社区安全文化长廊,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推动各类科技馆、展览馆、体验馆等组织开展以安全科普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推动社区安全体验场所建设,提升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功能。(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3.强化监管队伍建设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标准。优化安全监管力量配置,指导和规范镇(街、园、区)、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能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培训,落实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执法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统筹配备执法装备。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园区)
(一)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 工程
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培育一批试点企业,提升体系建设运行实效。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编制安全生产危险性分布和风险评估分布图。加快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安全防护距离达标改造建设。开展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程
建设涵盖化工、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成以物联网、大数据为基础的重点行业企业一体化信息化体系,开展安全风险全要素全过程监测、研判与预警,实现安全风险快速识别、信息沟通与实时共享、综合风险评估、风险防控、预警信息发布、物资配置与调度等功能,为安全生产提供决策支持。(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和政务管理五大业务,推动数据强安建设,提升县级安全生产大数据应用水平,实现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监管执法、事故报告等数据整合集成、动态更新。引导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在线监测监控、安全生产台帐等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应急通信基础设施,全面优化提升对重大险情和各类事故灾难的快速响应能力。(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工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程
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韧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在应对重特大事故灾难后的恢复能力。推动开展城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风险一体化的排查,编制城市安全发展评估报告及白皮书。推进城市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制定采取针对性强的管控措施,防止产生系统性的重大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的执法工作保障条件建设,建设完善其业务保障用房和特殊业务用房,配足配强执法队伍,配齐配全执法装备、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过程管理、数据分析、5G多功能综合执法等智能化专业装备配备。推动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培训基地,参加全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进行轮训,执法人员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不少于2周的复训。(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原则建设综合性突发事件应对队伍,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资源布局。推进高危行业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具备一定能力的企业专业力量,在矿山救援、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置、道路抢险等领域,新建一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危化品事故、矿山事故、火灾等重要应急物资、救援装备储备,保障各类事故险情应急需求。(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安全生产装备应用示范工程
在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实施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程建设,引导企业提升安全装备水平。实施应急救援装备综合应用示范工程,推广应用非煤矿山事故救援产品、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产品、特种设备应急产品、大流量排涝装备、大口径钻探装备等事故灾难抢险救援装备。(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公众安全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工程
实施安全文化精品项目建设,开发安全宣传教材、读物、动漫、游戏、视频等文化产品,发展壮大安全文化产业。积极推动和引导安全文化体验场馆、基地建设。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安全知识宣传、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辖区本行业发展规划或制定专项规划,明确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
(二)抓好宣传培训
加大对安全生产规划的宣传力度,开展规划专题培训,让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全面把握、准确理解规划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营造推动规划实施良好氛围。
(三)加大支持力度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采取“一个项目一个方案”,明确推进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确保项目快落地、早见效。
(四)强化调度督导
开展对规划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强化规划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督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规划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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