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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724004296806Q/2022-07569 分  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 年 10 月 21 日
标  题: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村级水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年 10 月 21 日
文  号: 临政办字〔2022〕58号
内容概述: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村级水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效力状态: 有效
  • 索 引 号:11370724004296806Q/2022-07569
  • 分  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 年 10 月 21 日
  • 标  题: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村级水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 年 10 月 21 日
  • 文  号:临政办字〔2022〕58号
  • 内容概述: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村级水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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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村级水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2〕58号

各镇(街、园、区)政府(办事处、发展服务中心),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农村供水工程村级水费的收缴管理,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村级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为规范农村供水水价及水费收缴工作,加快建立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根据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鲁水农字〔20202号)和《临朐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办法》(临政发〔2018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水费收缴范围

全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单村及小型联村集中供水工程村庄,均应该合理收取水费。

二、合理制定供水水价

1.规模化供水工程到村头的价格,由县发改局核算制定,并定期对农村供水企业进行成本监审,视供水成本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价格。

2.单村及小型联村集中供水工程村庄的供水价格,由所在镇(街、园、区)核算制定,并报县水利局备案。

3.到户终端价格,由各村根据村情实际,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确定,水价中应包含维修养护基金和管水员劳动报酬,原则上不得高于县城居民到户终端供水价格。各村到户终端价格确定后,要逐级上报备案并严格执行,任何人或单位不得随意更改。

三、严格做好水费收缴及使用

一是明确村级管水员。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村内供水工程的日常运行管理,根据村情实际,聘用村级管水员。原则上,村级管水员由村两委成员或网格员兼任,在村民委员会授权委托下具体负责村内供水工程的水费收缴、维修养护等工作。村级管水员的选聘、履约和劳动报酬等情况,应在村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鼓励邻近村统筹任用管水员,适当增加管水员服务范围,提高管水员劳动报酬和用户服务专业化程度。

二是规范做好水费收缴。原则上,村内实行每月一抄表、两个月一收费,防止用水户出现长时间跑水、漏水等情况。村级管水员向用水户收取水费,须开具盖有村民委员会公章的收据。用户缴纳的水费作为村集体收入,纳入村级财务账目管理,用于支付供水公司水费、日常维修养护费用及水管员的劳动报酬。村民委员会要定期对水费收缴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并主动接受各级部门的监督检

三是严格水费收缴管理。用水户必须按时交纳水费,不得拖欠。各村应根据本村情况,制定本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对偷水、不交水费的用水户,建立相应的惩戒机制。

四是加强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各村(社区)要组织村级管水员做好供水管网的日常检查养护,对出现老化、跑冒滴漏情况的,及时做好管网的维修改造。同时,在村内道路硬化、污水管网改造等项目实施时,要统筹考虑将供水管网纳入改造范围,提升村级供水能力。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镇(街、园、区)和村(社区)要对村级管水员加强考核管理,落实奖惩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调整撤换。要加强村级水费收缴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监督检查。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做好行业监督和指导服务工作,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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