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724004296806Q/2023-08444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12 月 30 日 |
标 题: |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12 月 30 日 |
文 号: | 临政办字〔2022〕68号 | ||
内容概述: |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0724004296806Q/2023-08444
- 分 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 年 12 月 30 日
- 标 题: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 年 12 月 30 日
- 文 号: 临政办字〔2022〕68号
- 内容概述: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
各镇(街、园、区)政府(办事处、发展服务中心),县直各部门、单位:
《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体育消费持续提质升级,加快体育强县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培育市场主体。大力发展中小微体育企业,培育一批在体育用品制造和体育旅游领域具有竞争力、创新能力强的体育骨干企业。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和指导服务,形成体系健全、规范有序、作用突出的体育类社会组织体系。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事业,重点扶持一批运行良好、积极作为的基层体育社会组织。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加或举办各类体育赛事,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营造氛围、组织活动、服务消费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培训等服务业态,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推动智能体育制造、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体育制造领域应用。加快发展冰雪产业,积极推进官护山滑雪场及配套项目建设,促进冰雪产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以资源禀赋为依托,打造体育产业增长极。引导开发一批以攀岩、皮划艇、滑雪、滑翔伞、汽车越野等为代表的户外运动项目,促进区域特色体育产业发展。
(三)实施“体育+”行动。深化体教融合。推动运动项目进校园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培训机构等,为学校体育课外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鼓励学校加强高水平青少年运动队建设,将其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体旅融合,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将登山、徒步、越野跑、滑雪等体育运动项目作为县域旅游的重要方向,打造沂山、淹子岭、官护山等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推动体卫融合,开展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力量提供运动康复、健康管理等市场化服务,组织开展体卫融合试点,培育体卫融合服务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国民体质监测,推广科学健身,为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提升健身效果。推动体育与数字经济融合,拓展在线健身、网络赛事、线上培训等数字体育生活新图景。
(一)优化体育消费环境。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完善体育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强化社会信用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对失信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强化体育领域预付费式服务机构管理模式监管,保护体育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二)出台鼓励消费政策。定期发放体育消费券,开展体育消费季,推动夜间体育、假日体育发展,引导和刺激体育消费。鼓励采取灵活多样的市场化手段促进体育消费,丰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优化参赛体验。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开放时间和服务内容,提供优良的健身环境。
(三)培养终身运动习惯。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努力打造百姓身边的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培养群众健身技能,增强体育消费粘性,激活健身培训市场。广泛开展学校间体育联赛,推动三大球、游泳运动普及,力争每名学生熟练掌握至少1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
(一)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新建居住区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配套规划、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城区要因地制宜建设体育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用地等建设社会足球场、笼式篮球场等体育设施。
(二)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支持中小学对校园体育场地设施进行社会通道改造,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也应保证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本校师生开放。
(三)盘活用好体育场馆资源。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作,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机构并按照《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运营管理,打造体育服务综合体。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发展潜能。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边界,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立跨部门的赛事活动综合服务机制。完善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和办赛指南,明确举办基本条件、标准、规则和各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鼓励将赛事活动承办权通过公开方式交由市场主体承办。深化场馆运营管理改革,鼓励推进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场馆委托第三方企业运营。
(二)优化体育产业供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
(三)落实已有税费政策。体育企业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鼓励通过谈判协商、参与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确定体育场馆及健身休闲设施使用电气热的价格。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龙头企业、品牌赛事、体育设施建设、体育场馆运营、体育健身服务和创新项目等的扶持力度。积极促进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体育企业的信贷支持,尤其加大对中小微体育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满足体育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