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724004296806Q/2023-08725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06 月 19 日 |
标 题: |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06 月 19 日 |
文 号: | 临政办字〔2023〕39号 | ||
内容概述: |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0724004296806Q/2023-08725
- 分 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 年 06 月 19 日
- 标 题: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6 月 19 日
- 文 号:临政办字〔2023〕39号
- 内容概述: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朐县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3〕39号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县审批服务局起草的《临朐县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政务服务数据汇聚和共享,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问题,巩固提升“一次办好”“一链办理”等改革经验,将企业从注册开办到清算退出全过程涉及的企业开办、企业准营、投资建设等15项关联性强、高频发生的事项进行系统集成,实现涉企事项集成化、场景化服务。
(二)工作原则。按照“一事思维、一链办理、一照汇集、一码通行”原则,全方位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改革系统集成。
1.“一事思维”。宏观上,将企业从开办、准营到清算退出全过程作为工作整体,打破部门、层级、区域限制,统筹规则,通盘谋划。微观上,将企业不同阶段的开办、获得资金、水电气获取等任务,作为具体单一工作,树立局部业务整体观,进行模块化处理,整合精简事项表单、材料和流程。
2.“一链办理”。线下,县级政务服务大厅为企业提供从注册到清算各业务模块一链式服务,强化“只进一门、一窗受理”理念,统一收件,统一出件。线上,搭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实现“一次登录、一表填报、信息共享、并联审批”。
3.“一照汇集”。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逐步将印章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业产品许可等涉企证件的电子化信息,归集处理,全县实现涉企证照、印章“一照汇集”,联合管理、展示、应用。
4.“一码通行”。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行的“企业身份码”作为业务办理的唯一身份识别标志,实现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扫描“企业身份码”即可实现亮照亮证和相关信息一键导入,最大限度减少纸质证明材料。
(一)企业开办。推进“电子两证”“企业身份码”在企业开办领域应用,持续优化“一窗通”系统,实现相关事项“一链办理”。推进电子印章和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牵头部门: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朐分中心、人民银行临朐县支行)
(二)企业准营。按照“一件事、一链办”原则,结合“双全双百”工作,实现营业执照和许可证联合办理。推进涉企许可证件在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归集,实现联管联展联用。(牵头部门: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大数据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员工保障。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以及职工参保登记(医保)、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申报核定、单位医疗保险工资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事项集成办理,着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部门: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朐分中心)
(四)纳税服务。简并“纳税人资格和制度信息报告、纳税申报”等事项申报表,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推进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优化增值税电子专票开具服务。(牵头部门:县税务局)
(五)财产登记。扩展不动产登记网上业务类型,完善司法处置登记流程,扩大“交房(地)即办证”覆盖面。(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
(六)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为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推动涉企政务数据共享开放,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优化金融信用生态环境。(牵头部门: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朐县支行;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大数据中心)
(七)公共就业专项服务。为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等事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精准服务,持续提高公共就业便利度。(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八)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对接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市县两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探索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健全并持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大数据中心、人民银行临朐县支行)
(九)项目立项。将项目代码作为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需要同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两个事项的建设项目实行合并办理,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统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单独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牵头部门:县审批服务局、县发改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规划许可。合并规划类审批事项,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对于同时申请规划许可证和人防报建手续的建设项目,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设计方案时,相关审批部门一并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并出具人防审批内容,审批完结后,核发该项目相对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将人防审批内容作为证件的附件,审批部门不再单独核发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文书,实现“一证办结”。(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人防工程管护中心)
(十一)施工许可。实行施工图联审,将人防、消防、技防和水电热信的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和建筑基础施工完成后分别进行建设工程验线,并在取得验线确认书后方可开工或继续施工。(牵头部门: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人防工程管护中心)
(十二)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集中联合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可选择单独报备或纳入联合验收一并报备。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建设的水电气热、通信、教育、养老、医疗卫生、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体育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关部门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前期有关规定,参与分段或联合集中验收,并签订相关设施移交协议。对取水工程设施竣工验收后试运行满足条件的,开展取水许可验收。(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审批服务局、县人防工程管护中心、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十三)水电气热信协同报装。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联合踏勘”,不再单独申请。在工程审批系统设置报装模块,专营单位实时获取项目接入需求,及时提供主动服务。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各水气暖专营单位、县工信局、县供电公司)
(十四)企业变更。实行企业变更登记和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医疗保险单位、税务、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变更登记联审联变、“一站式”办结,便捷企业变更。(牵头部门: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朐分中心)
(十五)企业注销。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优化“一窗通”系统注销模块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注销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建立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同步注销机制,提高注销便利度。(牵头部门: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朐分中心、人民银行临朐县支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细化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改革红利和经验做法,提高群众对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考核。将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纳入“放管服”改革相关考核评价,建立督查评估机制,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迟缓、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特别是未按期完成任务、被上级通报的,督促整改落实。